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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摘编
“暂停涨价”凸显政府责任心
  • 2010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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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物价连续上涨明显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关口,河北、河南、广东、宁夏、安徽、江苏等地近日宣布暂停天然气涨价计划,其中有的还明确表示近期不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这是着眼于物价和民生大局的明智之举,也让为接二连三的“涨”字头疼的中低收入群体缓了一口气。

    作为少数仍由政府定价的产品,天然气、自来水、成品油、电等公共产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高低涨落直接关系百姓的经济负担和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百姓对物价的感受和承受力。调整这些公共产品价格,必须充分考虑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考虑到社会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这一轮主要由食品价格上升推动的物价上涨,已经对中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明显影响。而此时如果上调公共产品价格,无疑将加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进一步放大物价上涨冲击波并强化通胀预期,对当前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大局不利。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要求,审慎出台政府调价措施,对于避免涨价叠加效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意义重大。

    眼下在价格上涨之时,各

    级政府有责任通过稳定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同时,适时减免有关税费,降低生活资料、产品的流通、营销成本,积极让利于民,也大有可为。此外,负责公共产品供应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也有责任分担更多的成本上升,缓解价格上涨压力。

    价格调整须审慎,保障供应是关键。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自来水、电力、成品油等公共产品供应的检查监督,防止“暂停调价”在执行中出现价格虽稳但供应不足,避免因供应紧张诱发消费恐慌、强化通胀预期。负责提供这些公共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开足马力促生产、全力以赴保供应,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本轮物价上涨有流动性过剩、通胀预期上升、投机炒作加重等特殊背景,政府需要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从回收流动性、增加农产品供给、减免流通环节费用、打击投机炒作、严控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等多个环节入手,打好物价调控“组合拳”。在当前社会总供求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只要稳定价格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价格上涨的范围和程度就能得到有效控制,稳价格、保民生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11月30日“新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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