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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声音
曾出台作息时间表
但非强制执行
  • 2010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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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教育局基教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8年3月,教育局的确出台过关于中小学学生作息时间的规定,城区小学放学时间最晚是下午4点半,再加上静校的时间半小时,城区小学下午静校时间为春秋冬季17:00,夏季17:10。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个学校原则上应该执行此作息时间规定。但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学校的教学进度可能不同,所以他们也不会强制每个学校都按照作息时间表来执行。每个学校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下午放学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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