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记者 赵壁)男青年孔某买了两瓶52°白酒、三个小菜热情接待从山东济宁市来城阳区找工作的老乡姜某,两人从晚上6点一直喝到凌晨3点。孔某喝了一斤多白酒,第二天上午孔某仍未醒酒,满脸通红,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查获,酒精含量为223.5mg/100ml。
11月29日下午,孔某因醉酒驾车被城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当日上午10时39分,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在仙山路长城路口执勤。距路口五六十米远,民警发现一男青年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车后座载着一个男子,二人都未戴安全头盔,驶到路口处遇到红灯,男青年急忙刹车,差点翻车,民警上前看到驾车男青年两眼发红,好像未睡好觉,满脸通红,满嘴酒气,站在路上身体不停地摇晃。所驾二轮摩托车无牌,无驾驶证,经检测,孔某的酒精含量为223.5mg/100ml,民警依法将车查扣。
据了解,孔某,男,35岁,山东济宁人,暂住城阳区。从事厨师行业。孔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事实供认不讳。被城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