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日讯(记者 王倩)12月2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济南举行2008年至2009年济南市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授牌仪式。根据评定结果,济南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达到模范(一等)管理水平,也成为全国达到模范(一等)管理水平的7个省会城市之一。
据了解,自2000年开始,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统一部署,济南市作为全国首批36个大城市之一,全面实施“畅通工程”,并连年被评为优秀(二等)管理水平城市。特别是近年来,济南依托举办全运会、筹备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等契机,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城市道路交通的大建设、大发展和大提升,达到了模范(一等)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