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记者马瑛)12月2日是德州市第七批经济适用房房款缴纳的最后一天。截止到2日下午5点,还有11户困难家庭没能办理经济适用房手续。
记者从德兴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截止到2日下午5点,还有11户困难家庭没有办理经济适用房手续。该公司的陈主任告诉记者,由于乾城公司不收现金,申购者需去银行缴纳房款,只要2日在银行缴纳了房款,拿着缴纳单前来办理手续也算已交。
记者从市住建局得知,申购者在选房后的十日内交清房款,逾期不交款者视为放弃购买,由后续家庭递补。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买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将纳入下批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