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通讯员孙澎韩玉杰记者张希文)临沂交警部门决定自1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客运车辆、校车、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将采取定点勤务与巡逻勤务、白天勤务与夜间勤务、日常勤务与特别勤务有机结合的方式,强化对6点至8点、16点至18点、20点至22点等重点时段和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校区附近等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整治。对校车及其他6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对驾驶人处罚款,责令车主分流人员;对无证驾驶人员坚决依法拘留,对驾驶假牌假证机动车的,依法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对有盗抢嫌疑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刑侦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