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于潇潇)6日,潍坊市政府下发《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市场供应。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将继续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物价,并强调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
6日,潍坊市政府下发《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通知指出将继续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蔬菜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通过派人指导、发放扶持贷款、财政支持等措施,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切实增加冬季蔬菜的有效供给。
同时,适度调控政府管理
的价格。政府管理的价格项目,要做到调整与控制相结合,把握好调整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严格控制出台市及市以下政府管理的调价项目,努力减少新涨价因素。各地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确需调整的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并于调价方案出台前报市物价局备案。
潍坊市将根据城乡低收入居民困难群众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2010年第三季度的价格补贴将于12月上旬之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潍坊将认真落实优抚对象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适时向低保居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除社会困难群众外,潍坊市要求大中专院校要结合自有收入,增加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并落实好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也将提高。同时,各大中专院校食堂用水、用电价格将执行与居民生活同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