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赛顶)为了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撒漏、扬尘、污水污染道路等违规行为,青岛李沧区城管部门于6日上午跟辖区内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总承包方签订了防撒漏承诺书。协议规定,后者需向前者预交不少于5万元的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规行为才可全额拿回保证金。
6日上午,李沧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带着《李沧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运输撒漏管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承诺书,来到辖区内工程管理及施工单位,与工程单位签订承诺书。
为了彻底治理城市道路撒漏、扬尘污染等现象,从10月初开始,城管部门多次同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总承包方探讨沟通,经过2个多月的实地调查研究,近期李沧区政府顺利通过并下发了《李沧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运输撒漏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城管部门在施工前要同施工单位和工程总承包方签订承诺书,收取不少于5万元的保证金,并自始至终监督施工单位的行为。对出现撒漏、扬尘、污水污染道路等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留保证金的10%,用作应急清扫道路和清运积存渣土产生的相关费用。工程结束后,如施工单位未出现撒漏等违规行为,保证金将全额返还。
据了解,目前,李沧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队员走访了辖区内10多家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总承包方,已同其中6家签订了防撒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