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6日讯(见习记者 王鹏)6日,记者从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安市综治办)获悉,泰安市出台了关于《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规划》的通知,正式启动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泰安市成为全国首个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全面试点的城市。
试点工作持续到2012年9月30日,由泰安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共青团泰安市委(泰安市综治委预防办)负责日常工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检法司等部门分工负责、专业推进。
工作人员介绍,试点工作将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掌握其形成原因、主要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措施,并在具体实施中不断对工作措施进行修正和完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形成全面铺开、上下贯通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格局。
据了解,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分别是指:闲散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年龄在6周岁以上(含)18周岁以下,其他几类群体年龄在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泰安市综治办工作人员表示,在全国16个试点市(区)中,泰安市是唯一一个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全面试点的城市,其他市(区)只针对五类中的某一类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