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6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巩琨 记者 杨淑君)6日,记者了解到碧海小区在12月1日已开始供暖,但供暖管道仍需改造。物业表示,在供暖结束前将退还业主5天的供暖费。
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碧海小区由于没有进行暖气管道改造,以至于暖气费上缴数日仍未供暖。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陈经理介绍,他们和热力公司协调后,热力公司表示,近期内可以先用原有的蒸馏器供暖,但仍需对原有供暖管道进行改造。陈经理称,因为供暖日期延误5天,在供暖结束前会将这5天的供暖费退还给业主。供暖管道改造费由物业先垫付一部分,剩下的费用再和业主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