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赵松刚通讯员张丽娜)试做美容却被要求先交3380元美容费。奎文区的张晓巧试做两次都出现脸部红肿过敏现象,想退钱却被推三阻四。张晓巧把此事反映到潍坊市12315申诉中心,7日,店方最终同意全额退还预存费用。
张晓巧反映,11月26日,她在胜利街一家大型超市内购物后,在一家美容店门口被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他们店现在正在搞活动,可以免费试做两次美容,如果感觉不满意,可以随时离开,不用交付任何的费用。张女士说,既然不收费用,那试一试也挺好,而且工作人员一直在旁边不停地介绍,也不好拒绝,便跟着工作人员进了店里。
可是,在试做过程中,工作人员就告诉她,店内的美容服务效果如何如何好,并要求她先预存3380元美容费,并反复强调头两次是试做,并不收取费用。张女士就这么被“忽悠”着付钱办了卡。可是,第一次试做以后,张女士回到家就发现脸部开始发红,并逐渐地肿了起来。到美容院咨询,工作人员说是头次美容的正常反应,很快就会好,并让张女士过几天过来试做第二次。几天后,张女士再次来到该美容院,试做了第二次美容,但做完后的情况比上次还要糟糕,脸部比上次肿得更厉害了。随后,张女士要求美容院返还预存的3380元费用,但工作人员却以各种理由推三阻四,3日,张晓巧把此事反映到12315申诉中心。
潍坊市12315申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美容卡办卡容易退卡难”一直是美容行业的潜规则,不少美容行业以没有相关证据,作为拒绝退款的理由。但今年9月25日山东省出台美容行业新规,规定如果美容院服务质量欠佳,消费者不满意美容院的服务,就可以“无理由退款”,“张女士美容后出现了过敏,很明显是美容院的过错,完全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在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7日美容院最终同意把3380元费用全额返还给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