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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助200元,公共卫生再添500元
农村产妇分娩住院仅需百元
  • 2010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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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庄文石通讯员 王书吉)12日,从昌乐县卫生局了解到,目前昌乐县的农村孕产妇到医院分娩可以享受到新农合给予的补助200元,另外还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500元。按照一级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定额800元的收费,农村产妇住院分娩实际个人仅需承担100元。

    8日,昌乐县乔官镇南音村的王效杰,在北岩卫生院领到了5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金,并在当天下午办了出院手续。在这家医院,他一共花了800块钱,其中新农合报销了200多,另外还拿到了500元的补贴。

    据了解,目前所有具有昌乐县农村户籍,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凭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该县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办公室核发的住院分娩补助卡,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时,对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除可以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进行报销外,还可以直接得到5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资金。

    昌乐县卫生局的王书吉告诉记者,目前该县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收费、定额补偿。在一级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定额收费为800元,新农合给予补助2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再补助5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际个人承担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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