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娜)12日,记者从2010年山东省渔业互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烟台共有418艘渔船参保,参保渔民17465人,全市总计赔款311.3万元,推进了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所有渔船船东都要面临的风险,这一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是个别船东无法承受的。然而,商业保险基于风险考虑,做出“保大不保小,保远不保近,保刚不保木”的选择,使中小型渔船处于“投保无门”的境地。所谓“渔业互保”,就是把渔船船东组织起来,将个别船东无法承受的大的经济损失,转化为许许多多能够承受的小的支出渔业互保,采取合作互助的组织形式,满足所有成员对保险保障的需求。
据了解,目前,全省40马力以上渔船,80%以上参加了渔业互保。芝罘区、莱阳市已率先实行了渔业政策性保险。今年,烟台共有418艘渔船参保,参保渔民17465人,全市总计赔款311.3万元,推进了渔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海参、鲍鱼等池塘养殖和基础设施等都有望加入互保。”省渔业互保协会工作人员表示,互保服务领域已由渔船互保、渔民人身互保,拓展到渔业基础设施互保、小额贷款等新领域。自2007年渔业互保协会独立运行以来,全省已理赔人身案件3300余起,渔船险案件8700余起,支付赔款1.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