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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把面粉增白剂“消化”完吗
  • 2010年12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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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门的职责本来是保障公众健康的,现在却一屁股坐在了企业那边,关心产业更胜过关心健康。莫名其妙地设立一年的政策调整期,不是逼着消费者帮企业“消化”增白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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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沙元森

    一个民调时代似乎来临,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做出了倾听民意、问计于民的姿态。12月15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公告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征求意见是对公众的尊重,原本应该受到欢迎,但这次的“征求意见”反激起了公众的强烈意见。应对一个关系科学和健康的问题,最好的方法是让专家进行科学研究,然后评估风险,而不是放在一个公共空间里让群众决定如何取舍。增白剂究竟有害还是无害,说到底是个科学问题,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不了科学的问题。如此公告,不像是在征求公众的意见,更像是在挑起公众的意见。

    有关部门虽在征求意见,对于能否在面粉中添加增白剂,其实已经成竹在胸。公告稿也明确认为“面粉加工不再需要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但是令人费解的是这道禁令没有快刀斩乱麻,反而高抬贵手,“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已经认定面粉生产中不需要添加增白剂,不但不对其“斩立决”,还要“缓期一年”,这一点无疑又触犯了众怒。

    增白剂增的不只是鲜艳的颜色,更有看不见的隐患。这种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的食品添加剂,即便目前还不能确认它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性,但只要允许生产者继续使用,就一定会增加许多隐患。一个面粉生产企业对于增白剂的使用是否适量,总不能完全交给企业去自控,一旦监管不慎,最坏的后果还得由消费者来承担。假如过量使用增白剂的企业因为比别人的面粉更白一些,就占领了更大的市场份额,也是对正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但有关部门考虑问题的角度与众不同,他们没有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而是想着“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的影响”。

    可以想象,如果从现在就开始明令禁止使用增白剂,一定会有不少增白剂生产厂家和正在使用增白剂的面粉厂家蒙受经济损失。大量的增白剂被积压在仓库里,找不到更合适的去处。卫生部门的职责本来是保障公众健康的,现在却一屁股坐在了企业那边,关心产业更胜过关心健康。莫名其妙地设立一年的政策调整期,不是逼着消费者帮企业“消化”增白剂吗?一年之后,现有的增白剂基本被吃得差不多了,围绕增白剂的产业也实现了平稳转型。这如意算盘打得滴水不漏,唯独没有把消费者的健康风险计算在内。

    已经明知增白剂有害无利,还要继续用上一年,既已决定再用一年,还贴出公告问你意下如何。这种倾听的姿态就是打着尊重民意的幌子戏弄民意。现在,不少部门都学会了这种“征求意见”的缓兵之计,抛出一个话题让公众讨论不休,结果怎样并不重要,他们需要的恰恰是缓冲时间。这一招又用在增白剂上,公众怎能咽得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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