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见习记者嵇磊 通讯员 张承年 李海宁郭振林 马霞)16日,记者从东营市公安局了解到,从12月6日开始,全市公安局进行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把曾生产过烟花爆竹的乡镇、村居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曾经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人员作为重点管控人员。大面积使用专业探测仪器对重点区进行排查区域。
12月6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东营区史口镇南四村村口处查获一厢式货车,车内装有各类烟花爆竹60余箱,抓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两名。经审讯得知,两名犯罪嫌疑人自今年3月份以来,在无任何运输证件的情况下,先后从广饶县土产果品公司运输烟花爆竹80余次,非法获利6万余元。
全市治安部门将同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和非法运输、销售市场的检查整治。对烟花爆竹成品及具有爆炸性的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严格审查开具运输证件;加强道路巡逻检查,严防“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防止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登机,确保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