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16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孙志刚)孙某是经区某服装厂的技术工人,因服装厂老板郝某拖欠了自己700元工钱,找郝某理论时,孙某感觉被“侮辱了”,便假借郝某之名拉走了服装厂的两台机器,要郝某拿4000元钱“赎回”。13日,孙某等待郝某“赎机器”时,被经区警方抓获。孙某现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经区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44岁的孙某在案发之前依靠自身技术挣钱,家里生活也算小康。11月底,孙某开始在郝某的服装厂干活,主要负责设备维修工作,双方口头协议工资日结,一天70元钱。12月10日,连续工作10天的孙某并没有拿到自己的700元工钱,他便找到郝某要工钱。二人在交流中发生了口角,孙某认为郝某“侮辱了”自己,向郝某请假离开了工厂。事后,孙某雇了一辆小货车来到经区凤林工业园某检品公司,对一直在检品公司工作的3名郝某服装厂的工人说:“老板说要把机器拉回厂子里修理,先不干了。”3人相信了孙某的说法,便把服装厂在检品公司使用的价值5500元的1台缝纫机和1台包缝机交给了孙某。孙某便把两台机器拉到了高区卧龙山租赁的草厦子里。发觉自己机器被孙某“拉走”后,郝某多次打电话给孙某问其“想干什么”。孙某称,“要郝某拿4000元钱把机器‘赎回去’。”郝某表示“太贵了,可以给2000元”,孙某不同意,坚持要4000元。
12月13日,郝某与孙某约定好“拿钱赎机器”,来到卧龙山藏匿机器处后,郝某称自己“钱拿得不够,”要孙某等待其回家拿钱。随即,等待郝某“回家拿钱赎机器”的孙某被经区警方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孙某现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经区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警方提醒:工人和企业发生劳动关系前应该签订劳动协议,工人如果被企业侵犯权益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