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苑菲菲 师文静)购物索要发票,是每个在商场消费的顾客的基本权益。然而,在日照的超市购物后,超市却不主动出具发票,需顾客拿购物小票到总服务台更换才可以。不开发票,商家是否存在偷漏税的可能?顾客购物,商家是否应简化手续主动提供发票?16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超市买东西只给购物小票
近日,外地来日照工作的赵先生在海纳超市购物后发现,收银台只给提供了一张列有商品明细的购物小票,未打印发票。收银员表示,若顾客需要发票,则要拿该小票去总服务台更换发票。“因为不需要报销,也没好意思去换发票,可超市不是应该主动给顾客发票吗?”赵先生很不解。
16日,记者分别从海纳超市、百货大楼、银座商城、利群超市购买了几样商品。各超市收银台出具给记者的全是购物小票而非正式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记者采访却发现,只有顾客主动索要时,对方才告知可拿小票换发票,对于不知情的顾客既不主动出具发票也不主动提示。在其中一家超市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看到记者手中的4元购物小票时还表示,超市原则上不给5元以下金额的小票开具发票。
顾客期待直接给发票
几位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因为换发票麻烦,平日只要不报销多不会开发票。“每次都要多走这么一道程序,太麻烦了!”在海纳超市内,一位正在为日照某运输单位开具发票的女士表示,每到年底都是各单位的采购高峰期。要想拿到发票,往往要排很长时间队才可以,非常不便。
据银座商城总服务台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银座商城在济南等地的店面收银台均安装了税控打印机,可直接打印发票,但日照店暂未实施。
有商家透露,因增值税普通发票成本较高,商家才选择价格较低的白纸来打印小票。
对此,山东省国税部门12366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税收依据是超市的总收入,未开票收入也将计入纳税范围。税务部门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使用税控收款机,减少顾客开具发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