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7日讯(记者刘红杰 通讯员 王海红段琳)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再提高100元,分别达到500元和700元。
据了解,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省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4.54亿元,从今年起,将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100元,分别达到500元和700元。
据介绍,增加的公用经费将重点用于以下几方面: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的正常运转,弥补因煤价上涨等原因导致的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缺口,购置循环使用教科书所需要的消毒、存储等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弥补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取消后学校运转经费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