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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平方的房子住了6户人
仍有房东“隔房”出租
  • 2010年12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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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19日,记者采访发现,仍有不少房主将房屋分隔后出租,有的人竟把100多平米的房子租给6户人住。

    19日下午2点多钟,记者来到福寿东街边一栋沿街高层11楼上,敲了一套住房的房门后,一位身着单位工装的租客打开了门。记者第一眼看到的是,租客头顶横挂的一根绳子,绳子上面还挂着衣服。这位租客告诉记者,这套100多平方的房子被木板隔成了6个房间,大家共用一个洗手间。由于来租房的人不少,她租房期快到时没有打招呼续租,房主就把她的房间又租出去了,过几天她只能搬走。

    在正对着房门的墙上,房主还亲自制定了值日表和注意事项,安排每一间的租客按照值日,并注意公共安全。一位租客说,房内没有暖气也不能做饭,仅仅是一个可以晚上休息的地方。对面邻居也是这种情况,被敲起来咚咚响的木板隔成了好几间,专门用来出租。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间奎文区附近隔断出租房的价格为每月300元左右,比正常单间房便宜200元左右,受到不少打工族和学生的青睐。记者以租房的名义询问了几位房主。房主王先生说,学校附近的隔断房特别抢手,为了吸引租客,他十分注意房间的安全和卫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对于住建部新出台的规定,房主们觉得并不“可怕”。“我跟人家签了合同,一租就一年,隔断房以前没有禁令,虽然有了禁令,总不能违约吧?损失谁负责?”一位房主说了句“实话”,此外,居民家中有隔断房,只要不被举报,谁能知道?租房人都是有需求的,肯定不会举报。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杨卫华律师说,住建部的规定是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就是给房主们时间,提前通知租客解除租房合同。房主不能以违约为由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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