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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水费公摊也太多了”
一个月交了69.8元水费,其中公摊就有32元
  • 2010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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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李飞实习生 杨微)“上个月水费一共交了69.8元,其中光公摊就32元,这水费公摊也太多了。”20日,家住天桥区泉舜小区的宋女士打来电话说,她昨天到小区所在的水电管理办公室交水费时,被告知还要交上和实际用水费用相差无几的公摊费,她觉得这很不合理。

    20日上午,记者在宋女士家中,见到了她这两个月的水费交费凭证。其中,11月10日宋女士交纳的水费是34.9元,公摊费是2元;12月19日宋女士交纳的水费是37.8元,而公摊费变成了32元。

    宋女士说,以往水费和公摊费都是同时交,但公摊费并不是很高,一般都是两三元钱,但刚刚交纳的上个月的公摊费却变成了几十块钱。“我们这单元住了24户,每户交的公摊费数目也不一样。”刘女士说,她隔壁家交了20多元公摊费,大家都不清楚为什么公摊费突然收这么多了。此外,小区水电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还通知他们要尽快更换水表,说换了水表后就不用交公摊费了。“换一个水表要600多元,再说现在家里用的水表好好的,为什么要换呢?”

    对此,水电管理办公室的王经理解释说,由于小区管道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小区13栋楼已经有10栋楼进行了水表的一户一表改造,包括宋女士所在的另外三栋楼还没有同意一户一表改造。“他们整栋楼用一个总水表,每家还有一个水表,但每个月居民水表数的总和和整栋楼的总水表数误差较大,所以需要公摊。”王经理说,以往出现的误差都是由济南市第二房屋开发公司承担,所以居民交的少,但现在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已无力继续承担。

    对于居民提到的“换水表”问题,王经理解释,那其实是指的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改造的费用由政府、自来水公司和居民三方承担,居民承担一半,大概600多元。”王经理表示,一户一表改造后,居民就可以直接向自来水公司交水费,而无需承担公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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