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20日讯(记者许君丽)为减轻大病患者和低保家庭的经济负担,近日,威海市出台2010年度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贫困家庭进行大病救助,患者最高可获2万救助金。
据了解,此次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自负医疗费10000—50000元的,救助2000—10000元;自负医疗费50000元以上的,救助10000—20000元。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统称各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即日起,申请者须填写《威海市2010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由威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住院医疗费单据,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之后,各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2011年1月26日前,所有救助资金将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