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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孩学校门口当“老大”
专敲中小学生零花钱,警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2010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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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见习记者徐艳)一名17岁男孩没钱花便到学校门口当“老大”要钱,受害学生报案后,泰安路派出所民警将其在网吧抓获,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因未满18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民警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主要以教育为主。

    12月17日下午,泰安路派出所接到学生举报,近期在其管辖区学校附近,一社会青年在学生放学后向学生索要钱财,该男子染黄发,头发比较长。接警后,民警开始重点对学校附近的道路、网吧、旅馆等进行布控、清查。

    17日下午6时许,在清查至王家村一家网吧时,民警发现网吧内一青年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似。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该青年吞吞吐吐,于是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受害人辨认确定该男子就是近期经常在学校附近向学生索要钱财的人。经审讯,嫌疑人刘某,绰号小白,东港区秦楼街道人,17岁。

    据嫌疑人交代,他从今年11月份开始在秦楼一中学校门口向学生要钱。12月17日中午,学生吃过饭开始往学校走,刘某在校门口东一百米处等着,看到一个学生从他跟前经过,他就过去吓唬说:“拿两个钱花花,别跟我说没有,如果我搜出来你可就毁了。”当时,那个学生给了他10元钱,他把10元钱拿走放进衣兜里,就让他走了。

    刘某又等了十几分钟后,过来四个学生,他就用同样的方式吓唬他们,开始他们说没钱,刘某就拿出刀子吓唬他们,说:“我是这一片的老大,如果你们不给我钱,我就让我小弟收拾你们。”四个学生很害怕,总共给了他35元钱。

    在原地等了几分钟后,刘某用同样的方式抢得一个初一的学生50元钱。

    刘某说,他曾经在秦楼一中上过学,上学时经常逃课、上网。小学生和初中生胆小,跟他们要钱他们也不敢跟老师和家长说。他要的钱大部分都用在网吧上网了,一没钱花了就去学校门口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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