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21日讯(记者 冯琳) 本报11月30日报道的《为几元出租车费的哥和乘客动刀》引起了荣成交通局的高度重视。日前,荣成市交通客运管理处决定,与当日动刀司机周某(该司机系夜班司机)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该车车主(即该车白天班司机)处以100元罚款,个人服务质量考核扣6分,以及整顿学习等处罚。
11月28日上午,荣成市区南耩加油站附近,出租车司机周某在收取乘客付某9元打车费后,因付某打车中途下车购物耽误十分钟时间,周某要求付某再多付几元“等待费”。付某拒绝了周某的要求并开始辱骂周某。二人开始争执,两人均言语激烈,并且都掏出随身匕首相互挑衅。周某打电话报警,称荣成市区南耩加油站附近有人持刀。两分钟后,正在该辖区巡逻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了正在厮打的两人。见到民警后,付某将匕首丢在路边,而周某则将匕首藏在身上,后被民警搜出。违法嫌疑人周某、付某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八日、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