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5点20分,费县梁邱镇3名中学生上学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致两死一伤后,肇事货车逃逸。费县交警根据现场留下的碎片,锁定肇事车辆为“奥铃”货车,随后经过两个多月的盘查,从临沂、济宁、枣庄3个地方的3100余辆中,揪出肇事车辆。目前,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1.清晨
校门口学生被货车撞倒两死一伤
9月26日清晨,费县粱邱镇棠梨树村的周小娟、李文、周崇朝3名中学生结伴步行去上学。5点20分,3名中学生走到距离郝家村中学校门几十米处时,被身后驶来一辆货车撞倒在地,然后该货车又从周小娟和李文的身上碾压过去,两人当场死亡,周崇朝被撞倒后受伤昏了过去。
20多分钟后,周崇朝醒了过来,发现两个伙伴倒在地上便大声呼救。有个中年男人跑了过来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5点41分,费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县指挥中心指令,在粱邱镇郝家村中学门口一集装箱货车撞倒3名学生后逃逸。接警后,费县交警大队孙斌副大队长一边带领肇处科民警赶往出事地点,途中再次接到后续报警,车祸已造成两名中学生当场死亡、一名学生受伤。费县公安局孙钦刚局长带领刑警、法医、技术等二十多名民警几乎和交警同时到达,随后展开现场勘验工作。
事发地点位于岚济线费县粱邱镇郝家村中学门口路段的公路南侧,民警在现场勘查发现,地上仅有一些有机玻璃碎片和大灯内瓦碎片,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7时许,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队长于永波,支队党委委员、副队长张文赶到出事地点,在现场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了“9.2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张文副支队长坐阵指挥。
2.现场
遗留碎片
推断肇事车为“奥铃”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提取到的有机玻璃碎片进行拼合复原,发现那些散落物与福田“奥铃”牌汽车右大灯灯罩完全相似。经过对现场遗留的大灯碎片进行鉴定,确定系“奥铃”车右大灯掉落的,但是这种大灯生产的年份及批次无法确定。
专案组根据事发地点的位置认真分析,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有可能由平邑、苍山、济宁等地而来,极有可能向东去临沂。专案组及时分工,对案发周边学校、企业、单位的监控设备进行调查,但是,因为当晚停电,所有监控均未开启。
办案人员继而经岚济线向两侧延伸调查范围,西至济宁,南至枣庄、滕州,东至临沂兰山区、苍山县城,将沿途所有留下的车辆信息监控影像资料拷贝后,发现监控所拍的多为侧面影响,加上案发时天黑,影像清晰度较差,民警无法据此甄别确认嫌疑车辆。
3.排查3100辆车中锁定肇事车
因肇事“奥铃”车辆案发时右前大灯损坏,车头右前部应当有明显撞击痕迹。民警将排查嫌疑车的重点放在现场以西的费县粱邱、石井镇,平邑县的魏庄、白彦、郑城三个乡镇,以及济宁市和枣庄市范围内的“奥铃”车。
临沂市内的1465辆“奥铃”车,加上济宁市和枣庄市的“奥铃”车共计达到3100多辆。专案组又从平邑县交警大队抽调来20名民警参加破案工作。排查中,济宁的“奥铃”车被民警排除了嫌疑,后来,临沂的“奥铃”也被排查除外,民警全部都集中到了对枣庄市内的这710辆“奥铃”货车排查上。
两个多月后,民警调查了3100多辆“奥铃”车,走访了3100多名司机和车主,随着对嫌疑车辆调查范围的不断缩小,最后只剩下一辆车牌号为鲁DG17**的红色“奥铃”货车,在走访过程中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该车车主为滕州市姜屯镇的商德峰,民警赶到滕州时,却没有发现那辆红色“奥铃”货车,就连给商德峰开车的司机商进国也在“9.26”案发当天,连同家人一起消失。
后经民警进一步慎密侦查得知,案发后商德峰的货车保险杠、挡风玻璃、右边大灯都有些明显的损坏痕迹,修理换新件后转手卖给了别人。民警暗中找到那辆红色“奥铃”,发现车辆前大灯、风挡玻璃、保险杠都是新换的,所有这些都与案发肇事车辆特征相吻合。民警判断商德峰这样做是在转移肇事车辆,企图毁灭证据。
而对司机商进国踪影的调查也有了结果,他正在淄博市淄川区一个私人玻璃厂里打工。
4.真相打盹开车惹出惨祸
12月16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下午将在滕州市的车主商德峰和在淄川区的肇事司机商进国同时抓捕归案。在证据面前,肇事司机商进国对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两死一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事发当天凌晨,商进国到临沂送货。开车行驶到出事地点时,商进国忍不住打起盹,迷糊中听到“嘭”的一声响,他知道是撞人了,车略一停顿,紧接着又跑了。
出事后商进国开车直奔临沂物流市场,给姐夫商德峰打电话说撞了人。当天下午坐车回到滕州,打电话联系妻女躲到淄川去了。从此关了手机,再也没和姐夫联系过。
商德峰得知小舅子商进国出事后,一开始还劝他去报警,当商进国明确表示不去以后,想到出事时天黑没有人看见,侥幸思想占了上风,不但知情不报,后来还将肇事车修理后转手卖给别人,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也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通讯员 吴云福本报记者 张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