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通讯员田绪宏 记者 赵壁)7年前,家住青岛李沧区的王亮(化名)去世了,王亮的父母当时已经去世,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留下一套房子。最近因涉及到拆迁补偿,兄妹几人就继承问题起了纠纷,闹上法庭。老人的侄子王小青(化名)因为按照当地风俗替他“顶盆发丧”获得了继承权。
2003年8月,家住李沧区的老汉王亮去世,王亮兄妹共五人,父母早逝,王亮也没有结婚,更没有子女,生前也没留下遗嘱。按照王亮生前的要求,王亮去世后他侄子王小青替他“顶盆发丧”。王亮去世后,王小青一家就住进了王亮留下的房子。2007年房子所在的街道通知要对该处房屋进行拆迁,王小青的父亲获得两套房子的补偿和52408元现金补偿。王亮的其他兄妹三人认为,王亮没有子女,按照继承法房产应该由他们兄妹四人共同继承。
近日,法院判决,王小青分得王亮遗产的二分之一份额。王亮的四个兄弟姐妹对王亮的遗产所分份额应当均等,各可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八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