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见习记者 闫西龙)“我们没有订购消防资料,怎么就给寄来了资料和发票呢?4本书让邮寄1580元钱。”一单位负责人张先生说。据张先生介绍,日前,他们单位收到北京众为鼎盛文化公司邮寄的消防书籍和发票,要求汇款到一指定账号。随信邮寄的汇款证明是东营市消防支队的红头文件并盖有印章。
23日,记者看到了盖有“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公章的汇款证明。汇款证明上写着“贵单位所订相关资料,我单位委托北京众为鼎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发票及资料邮寄到贵处。”落款为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证明上写有现金账号,开户人为王晶,账号为6228480631168165811。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并没有查询到北京众为鼎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
东营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章是伪造的,与真实的公章有很大的差别。东营市消防支队从来没有做过委托出书的事,市民收到这样的文件要向消防支队值班室进行举报、核实,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