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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特困居民买保险
  • 2010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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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上,历城16786名特困居民又获大病补充保险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赵恩霆 通讯员 王道玉 王远海) 为解决特困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历城区决定由财政出资,为特困居民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9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证陆续发放到城乡特困居民手中。从2011年起,历城将有16786位特困居民享受到此项保险,以作为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据介绍,根据历城区阳光民生救助热线以往的来电统计,超过90%的来电反映的都是困难家庭因成员患大病得不到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问题。对此,历城区有关部门在原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之外,考虑增设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且购买这项额外保险的费用由政府财政出资。经论证调研,12月23日,历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保险项目进行了招标,并最终确定了保险公司。 29日,历城区与保险公司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正式启动特困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当天,历城区的工作人员专门将保险证送到山大路街道甸柳社区的贾守和家,还驱车赶往港沟街道有蓝峪村,将保险证送到村民冯文英和雷长泉家。据悉,从2011年起,历城全区将有16786名特困居民领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证。 按照保险协议,享受补充保险的特困居民今后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可报销范围内自负住院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75%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给付20万元。历城区政府为特困居民每人每年投入保费120元,投保总额超过200万元。 历城区卫生局局长王瑞国介绍说,按2009年的发病规律计算,补充保险实行后,预计全区农村低保患者看病自费比例将比以前降低19%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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