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张焜 通讯员 王志军 景光强)因琐事纠纷,寿光某单位职工隋某和李某纠集人手聚众斗殴,造成多人受伤,多辆汽车被砸。29日,记者从寿光法院刑庭了解到,两人已被判刑。
几十号人手持枪支、砍刀、木棍等械具厮打成一团,其中多人受伤,多辆汽车被砸。这不是电影里的黑帮“火拼”镜头,而是发生在寿光市某镇街头的真实一幕。这场“街头火拼”是双方刻意安排的一场“决斗”。
隋某和李某系寿光市某单位职工,因琐事发生矛盾,互不服气,于是决定通过“决斗”的形式“一决雌雄”。双方约定7月15日晚在寿光市某公司南公路十字路口“碰头”。“互下战书”后,双方各自纠集了一帮人,并准备了枪支、砍刀、汽车等作案工具。15日晚,双方“如约而至”,进行了一次火并。事发后,隋某、李某等组织参与者都被警方抓获。
“接到卷宗时才发现,有两个参与斗殴者还是不满18岁的孩子。”寿光法院少年审判庭一名法官告诉记者,他们发现,这两名未成年人根本不明白什么叫聚众斗殴,更不清楚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参与这次打斗完全是出于“哥们义气”。如果这些孩子就这样入狱,对他们以后的成长肯定有影响。法官多次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据了解,隋某、李某等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也分别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