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秦绪峰) 日照市7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审核,近日正式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9日,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获悉,山东省环保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更名工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岚山区巨峰镇,莒县城阳镇、夏庄镇、招贤镇、刘官庄镇,五莲县洪凝街道等7个乡镇近日通过审核,获准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据日照市环保局生态科工作人员介绍,新修订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较之过去的考核标准,更加注重环境和生态的各项指标,对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各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此次更名是转换生态建设示范工作思路原则的体现,旨在加速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通过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探讨农村环境保护新模式。 据了解,莒县城阳镇(时称莒县城阳街道)在2007年1月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东港区涛雒镇,岚山区巨峰镇,莒县夏庄镇、招贤镇、刘官庄镇,五莲县洪凝街道则在2010年3月份获得该称号,7乡镇近日正式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