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闫丽君通讯员刘军孙建军 李德胜
日前,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历经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作为违法平台的特大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涉案货值300余万元,是烟台市10年来最大的无证经营药品案,也是继去年侦破“3·09”案件之后,成功破获利用互联网无证销售药品的又一大案。
一则广告现疑云无证经营露端倪
今年7月,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执法人员在对互联网络药品广告进行监控时,发现烟台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龙脉胶囊”、“双瓜糖安胶囊”等药品销售广告,网页上标有“国药准字”、“销售电话”等信息。稽查人员疑虑顿生,这家公司是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有效的网络经营资质?其销售地址又在何处?
产生疑惑后,该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家公司披露的信息展开全面核实。查询结果恰恰印证了稽查人员的疑问,在该局药品经营企业登记数据库中,未发现“烟台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涉嫌无证非法经营药品。
2010年7月17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非法经营药品案专案组成立,就相关案件线索展开深入追查。
步步追查求突破锁定目标寻证据
为获取该公司无证经营药品的相关证据,2010年7月19日,专案组假借一购药者的名义拨打了该公司在互联网上预留的业务联系电话,接电话者自称是该公司的林经理。
当稽查人员表示要购买药品时,对方声称可通过送货上门、邮寄等途径提供药品,既可采取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还可以到市区指定的药店购买,但拒绝稽查人员前往该公司购药。想通过药品交易来查找其窝点的查案思路已经行不通,执法人员讨论分析后决定改从其销售终端入手“顺瓜摸藤”,寻求突破。
围绕该公司销售的“龙脉胶囊”和“双瓜糖安胶囊”两种药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指定的市区部分零售药店进行了暗访。经过近1个月的暗访摸底,发现这两种药品的供货商为“湖北根生医药有限公司”,送货业务员名叫“张增玉”。
执法人员随即给湖北省武汉市药监局发出协查函。经协查,湖北根生医药有限公司没有经营过上述品种的药品,“张增玉”也不是该公司的销售业务员,药品来源系非法渠道。随后,稽查人员决定从送货人“张增玉”入手,采取蹲守跟踪的方式,来查清药品来源渠道。
经过一段时期的跟踪,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稽查人员发现,送货人“张增玉”每隔两三天就从位于芝罘区西盛街28号第一大道1601房间取走一至两箱药品,然后送往市区各药店。稽查人员就此锁定芝罘区西盛街28号第一大道1601室即是烟台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而且判定送货人“张增玉”也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之一。为避免打草惊蛇,力争人赃并获,一举端掉黑窝点,专案组将“第一大道”确定为重点监控目标。
迅速出击端窝点涉案人员全落网
2010年8月10日,专案组人员从外围监控获悉,该公司新近购进大批“甘露消渴胶囊”等药品,并存放在公司办公场所内尚未售出。闻讯,稽查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甘露消渴胶囊、龙脉胶囊、肾宁散胶囊等5种药品10余件,记帐凭证64本、账本22本,收款收据24本等大量经营账目,一条条完整的药品非法购销链条清晰地呈现在执法人员面前。
专案组迅速抽调专业会计人员对查获的账目进行梳理、统计,梳理该公司违法经营事实,并安排执法人员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调查落实,逐一确认了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药品的全部违法事实。
在记录详细、往来明确的铁证面前,高某等四名涉案人员承认自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从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广西亿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商手中非法购进双瓜糖安胶囊、肾宁散胶囊、龙脉胶囊等10种药品。其后,该公司以假借合法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开具伪造销售凭证等手段,将所购药品分别销往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潍坊、青岛、威海、淄博等)及烟台市部分县市区30余家药品经营单位,涉案金额300多万元。该案是今年全市破获的涉案货值最大的非法经营药品案件,也是今年全省单案货值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非法销售药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