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刘遥)12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追授陈洪杰等11名同志、授予孟昭焱等16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追授陈洪杰等11名同志、授予孟昭焱等16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议案。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追授陈洪杰等11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临沂市见义勇为一级勋章;决定授予孟昭焱等16名同志“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临沂市见义勇为二级勋章。
另悉,临沂市将于12月30日对“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