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日讯(见习记者李金金 通讯员 印树学)3日,记者从东营车辆购置办税服务厅获悉,国家关于振兴汽车行业方面的多项优惠政策执行于2010年12月31日截止。据统计,2010年东营共受理新车车购税纳税申报6.3万辆,其中享受7.5%税率优惠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3.7万辆,占全部新增车辆总数的58.3%。
自2009年1月开始实行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购税,2010年1月开始执行7.5%优惠税率。从2011年元旦开始,1.6升及以下车型的购置税税率将由7.5%恢复至10%。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对于报废老旧汽车换购新车,按照不同车型实行定额补贴,2010年将补贴标准大幅提高,最高可享受1.8万元的政府补贴。另外,汽车下乡政策,对于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和换购轻型货车实行补贴政策,2010年最高补贴达到5000元。
据了解,2010年11月和12月全市居民购车数量达17000多辆,上演汽车消费最高潮。2010年1-12月份,东营共受理新车车购税纳税申报6.3万辆,同比增长11.6%,征收车购税5.68亿元,同比增长34.4%,其中享受7.5%税率优惠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3.7万辆,占全部新增车辆总数的58.3%,减征优惠车购税59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