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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灭火器就是消防员?
男子产品没卖成进了班房
  • 2011年0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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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一男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一家单位推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时被群众举报。

    2010年12月29日,泰安市新泰消防接群众举报,有一名男子以泰安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单位要求举办消防宣传培训班,并且推销消防产品。

    泰安市新泰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将此情况进行核实,判定该男子冒用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名义进行不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一方面通知该单位先稳住那名男子,同时将此情况反馈给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并在他随身携带的包中发现一具1升的简易式水雾灭火器。

    民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知,男子为潍坊昌邑人,自称为泰安市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以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为名,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本报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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