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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资方救人“有头没尾”
施工单位已支付近4万元费用,称将以法律程序解决
  • 2011年01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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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热线消息(记者张焜 孙国祥)4日,在潍坊打工时受伤的孙先生还在医院治疗,但用工方已经半个多月没见人了,医疗费开始欠债,误工费也没有赔偿。而负责调解此事的高新区建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工方见协商不成,已经考虑走法律程序。

    4日下午,记者在人民医院脊椎外科病房里见到孙先生,他已经能够活动,但仍然躺在床上。孙先生是河南人,2010年10月4日,他经人介绍,来到“浞嘉枫景”施工工地打混凝土。当天下午1点多,由于操作输送水泥车辆的工作人员失误,车辆上的管子砸中了他的腰部。倒地起身时,由于工作人员惊慌失措,再次操作失误,孙先生的头部受伤,再次倒地不起。随后,他被用工方送到医院抢救。

    孙先生说,在治疗过程中,他多次出现昏迷,好不容易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当时用工方的态度非常好,说所有的费用都会支付,并且支付了1.5万元钱。但是,大约在半个多月前,用工方不再出现,也不愿意与他及家人接触。用工方停止支付任何费用,甚至叫人传话,让他出院。

    孙先生的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儿子还是经常头痛头昏,需要接受治疗。只要用工方负责将他治好,并支付误工费就可以了,但对方一直没有到医院进行协商。

    记者随后联系到高新区建工局负责调解此事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工局方面一直在极力促成调解此事,用工方也积极配合,已经支付了近4万元费用。但孙先生还要求5万元的赔款,这让用工方无法接受。目前,用工方已经表示要聘请律师处理此事。

    记者手记

    诚信不是一边倒的事

    工人受伤,用工方用尽全力抢救,并支付医疗等相关费用,是用工方应尽的义务。但是,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工人和用工方在赔偿数额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分歧。

    工人方面说,用工方不管不问不给钱,而用工方说,工人狮子大开口,要不该要的钱。

    到底谁的话是真,谁的话是假?很多时候,外人是难以分辨的。

    诚信在此事显得弥足珍贵。记者了解到,孙先生在此前已经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也向媒体求助过,但至今问题难以解决。这需要双方站在一起,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或许可以找一些见证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本报记者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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