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4日讯(记者 王海龙) 1月4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最新一批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公示名单中共有340余名职工。公示内容包括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姓名、单位、结论等内容。 据济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王勇科长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增加审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医疗保险科将坚持执行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制度。 在此次340余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名单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约210余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70余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60余人。公示内容包括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姓名、单位、结论等内容。 据了解,劳动能力鉴定范围包括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因工负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等内容。因病、非因工负伤和因工伤残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上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