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月4日讯(记者 孙丽乐 通讯员 苏永刚) 今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基数范围从1720元到2500元。其中缴费基数超过2500元的,仍按照2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省里规定,今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500元(每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6000元)。威海考虑到广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困难,决定自2011年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为20%,而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按照规定逐步过渡到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可以在1720元至2500元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超过2500元的,仍按照26%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按统一基数缴纳,缴费比例不变。调整后,若按照1720元的缴费基数,这部分人群每年需交养老保险费4128元,可减少1782元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