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记者 李婵娟)从申请到审批,历时1个月。4日,记者从芝罘区安监局了解到,2011年春节期间芝罘区烟花爆竹零售商暂定为285家,本月18日将向零售商下发零售许可证。
“现在初步定为285家”,4日下午6点,芝罘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卫终于统计完最后的数据。他说,因为有5家申报的零售商还未到监察大队交纳3000元风险抵押金,因此这个数目还不能最终确定。
“最后审批共刷下来近30家零售商。”刘卫介绍,最后没有获得审批的零售商大都是因为店面经营面积不够10平方米,经营点之间距离没有超过50米,零售点距离学校、医院、有明火的地方过近等。“去年最后烟花爆竹零售商约有310个,今年下降了10%。”刘卫说,这主要是根据烟台市安监局有关规定执行的。
据介绍,就目前来看,烟花爆竹零售点幸福区域居多,这主要是因为幸福区域面积大、人口多。“今年零售商还是以往年的老业户为主。”刘卫解释说,老业户对市场掌握好,经营方式、方法都有经验,对于市民的需要也有较全面的了解,做起来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