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同样治感冒,原先100多元,现在60多元
药品零差价百姓得实惠
  • 2011年01月05日 作者:
  • 【PDF版】

    泰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拿出了同一个患者的两张处方,右边一张为2010年12月30日的,左边则是2011年1月2日的。医生介绍,每张处方写的都是患者两天的用药量,患者所用的药物也基本相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药费为75.70元,实施该制度之后,药费仅为32.80元。

    1月1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泰安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在此之前,新泰市和宁阳县分别于2010年3月和5月先期实施。据了解,这是一项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对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加成比例。

    文/片 本报记者 胡修文 实习生 徐婷婷

    300余种药物,全部调整为进价

    4日,记者走访了泰城部分社区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发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泰安全面实施。

    记者在泰前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看到,一楼大厅最醒目的地方挂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名称和价格。泰前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宁方莉告诉记者,服务中心在去年12月31日将服务中心涉及到的基本药物的价格全部修改完毕。“我们制作了展板告知市民,还在内部系统上将涉及的300余种药物的价格全部调整为进价。”宁方莉说。该中心药房科主任况保军向记者介绍,患者现在购买同样的药物,比以前能省不少钱。

    在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记者注意到门前悬挂着一道条幅,上面写着“实行药品零差率,百姓看病得实惠”。右边的公告板上则公示了财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上部分国家基本药品的价格,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产地、进价、原零售价和现价等。公告板还注明,这些价格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进价是多少钱,我们就卖多少钱。”药房李主任说,自从零差价制度实施以来,一些药品价格下降幅度大,销量很快。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岱岳区

    粥店卫生院,卫生院大厅墙上的电子屏幕反复滚动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标语。在缴费处,医院工作人员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录表打印出来挂在醒目的地方。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医院已经去做基本药物目录的展板了,最近就要把展板摆放出来。另外,医院还将把药物目录里的药品名称和价格输入到电子屏幕上滚动展示。

    打了两个吊瓶,省了二十多块

    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的李主任向记者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品价格得到了有效监管,整体比以往下降了20%—40%。同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还适度提高了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老百姓看病能够享受到切实的实惠。

    记者了解到,像市民常用的盐酸左氧氟沙星,原零售价2元/盒,现在才0.9元/盒。还有一些药品价格降了三四倍,比如一种注射用粉针制剂由原价的每支10元降到了每支3.1元。一些常见的药品,如银黄颗粒,原零售价5元/盒,现价1.9元/盒。

    对于药价调整,很多市民已经感受到了切实的实惠。来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李海林对记者说:“我这两天感冒,扁桃体发炎,打了两个吊瓶,过去33块钱,现在才花了10.6元,省了20多块钱呢。”记者注意到,她用的药品包括了葡萄糖、阿奇霉素等。同样是来就诊的江先生,患有痛风症,医生开的药方中包括4支克林霉素和10支丹参。“过去这些药得花41.5元,现在才花了18块钱,省了一半多呢”。

    泰前街道办事处居民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最近感冒发烧,去年12月30日开始输液治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他所用的头孢等消炎药和输液的费用整整少了一半。记者看到,孙先生去年12月31日的缴费单显示84.6元,而今年1月2日的缴费单却是42.3元,费用正好少了一半。

    不仅仅是感冒等小毛病,患上肺炎的市民张培德,在邱家店镇卫生院住院期间,也明显感到了药费的降低。“我去年12月31号住院,一天花了139.8元。今年1月1日,同样的药品才花了65.99元。

    格价格降低了,药品的安全性却加强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之后,药品价格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少了收入来源,如何维持运营呢?

    记者从泰安市卫生局了解到,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药品配送费用经招标确定,所以价格比较低。

    对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其收支范围与标准,核定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方式进行补偿。

    泰安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药品价格虽然降低了,但是药品的安全却加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在招标采购配送方面减少了中间环节,所以药品价格有所下降。在基本药物使用方面,国家将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药物,规范用药行为,避免药物滥用。在支付报销方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在药品质量方面,国家对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期抽检,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延伸调查

    大医院和私人诊所

    暂未执行该制度

    采访中,记者咨询了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多家大型公立医院得知,目前大医院没有接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大医院实施的通知。王庄社区一家私人诊所的张医生也表示,他知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在一些基层医疗单位实施,但他没有接到关于私人诊所也在实施范围内的通知。

    泰安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刘先生向记者介绍,按照国家规定,这次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只是在国家办的基层卫生院和国家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大医院和私人诊所暂时没有实施这一制度。“由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对目录内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所以,国家要对这些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刘先生说,按照国家的财力,将私人诊所和一些大医院全部纳入进来还不太现实。

放大 缩小 默认
药品零差价百姓得实惠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