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记者 于潇潇 李涛)5日,记者从寿光市财政局了解到,2011年寿光计划再建80套廉租房。同时,低保家庭可享的城镇租赁住房补贴,由往年的每平方米4.52元/月提高到今年的每平方米5元/月,每平方米月补贴额增加了0.48元。
据了解,2010年,寿光市共为140户城镇低保家庭支付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7.7万元。2011年预计发放35万。到2010年11月底,由寿光市房管局委托建造的80套廉租住房已交付使用,目前已分配到户72户。按照计划,寿光将在2011年继续投资2000万元,再建设80套廉租住房。
记者了解到,在2011年,按照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月,低收入家庭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5元/月。依据2011年城镇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低保家庭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月,比往年每平方米4.52元/月提高0.48元,低收入家庭城镇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则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元/月。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寿光市物价局、财政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制定了寿光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标准,并于近日进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