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杉
据报道,个别快递公司在分拣现场“暴力分拣”,个别快递员不是将邮件正常运送,而是习惯“让邮件飞一会”,将邮件扔来扔去,造成邮件破损。
很让人纳闷的是,快递公司怎么就敢这么粗暴对待邮件,难道不怕邮件破损自己面临赔偿吗?简单的市场逻辑分析,当客户把邮件托交于快递公司时,双方的契约关系就已经产生。这时,除非是不可抗力,比如发生战争等,那么快递公司就要对客户承担责任,在约定时间内把邮件完整地交到目的地。如果邮件发生丢失或者破损,那么快递公司就要承担责任,给予客户赔偿。
难道是快递市场太有钱了,快递公司挣得盆满钵满,以至于拿客户邮件发泄,故意损坏赔偿以获得变态的快感?如果这一情况不存在,那么问题就指向了一点,是不是目前快递市场赔偿艰难,赔偿标准过低?这一点,应该是事实存在的。
2009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保价邮件按照报价金额赔偿,未保价邮件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赔偿。但“资费的三倍赔偿”这样的赔偿标准,对于快递公司来说能有多大约束力?
赔偿标准过低还在其次,更为严重的是,快递公司平时态度就不怎么样,一旦涉及到赔偿更是恶劣到让客户陷入到绝望中。对于客户的赔偿诉求要么推三阻四,要么置之不理,情况严重甚至溜之大吉。这一情境下,“让邮件飞一会”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严禁“让邮件飞”应落在赔偿上,若能做到提高赔偿、确保赔偿,谁还敢“让邮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