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经七纬十二东南片区安置房已竣工,计划近期办理回迁入住。1月13日至23日,回迁居民可以陆续办理各项手续。13日—14日,1号楼1单元回迁居民办手续,15日—16日,1号楼2单元回迁居民办手续;17日—18日,2号楼1单元回迁居民办手续;19日—20日,2号楼2单元回迁居民办手续。 在办理手续时,回迁住宅居民要带齐《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 办手续地点为经七纬十二东南片区安置房1号楼,未按期办理回迁手续的居民自2011年2月1日起不再计算超期安置过渡费。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7906369或到现场办公室咨询。 (喻雯 赵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