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牟张涛) 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颁布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实施细则》中规定:一次性用品最小包装单元上应该对产品保质期有所标注,一次性筷子保质期最多为4个月。然而记者在使用一次性筷子的餐馆看到,没有一家有保质期,很多用餐者不知道一次性筷子有保质期。 记者6日走访多家餐馆,几乎每家餐馆都备有一次性筷子,有的用包装袋套着,上面有“已消毒”等字样,有的则直接是“裸筷”。记者看到市民在使用一次性筷子时,多是直接掰开就用。记者观察到,没有一家餐馆使用的一次性筷子有保质期。 在罗庄社区一家餐馆就餐的市民马先生说,不知道一次性筷子还有保质期。 东地路一餐馆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里有消毒柜,但消毒后的非一次性筷子市民并不欢迎,“我们虽然店面小,但卫生一定会保障,市民可能不太相信我们,所以宁愿用一次性筷子。”刘先生每次进货都进200把,一把20双,有时难免会有积压的时候,但未注意过筷子还有保质期,并且包装袋上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