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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不迟于20个工作日
  • 2011年01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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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马云云 邢振宇) 7日济南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政府不涉密信息要缩短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意见》要求,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立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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