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晖)日前,平邑县市民陈红星遇到一件稀奇的事:他的车因交通事故撞伤人,被公安部门扣了三个月,处理完事故后他去取车,竟然发现面包车的后备胎、电瓶等配件不翼而飞。
陈红星向记者反映称,2010年10月1日早上6点左右,妻弟开着他的车行驶至平邑县卞桥镇一条公路时,将一位老人撞伤。由于事发路段尚未正式通车,交警部门称,该路段属卞桥派出所管辖。随后,卞桥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处理,并将事故车辆开到派出所,后来通过法律程序将这起交通事故结案。
2011年1月4日上午,陈红星到卞桥派出所取车,被告知车在派出所只放了几天,现在县公安局保安大队。随后,陈红星又赶到县公安局保安大队,结果发现自己的车“面目全非”,备胎、电瓶、车灯、反光镜、水箱阀门等配件都没了,油箱锁也被撬开,油箱里的油也没了。
陈红星介绍说,他的车是一款面包车,于2007年初购买,发生交通事故时,只有车的前玻璃和保险杠坏了,其他地方没有损坏。陈红星说:“我要求保安大队的工作人员把被拆掉的配件给找回,他们说配件是平邑县公安局装备科拆的,他们找不到,只能答应帮我找到车牌。”
1月5日,平邑县公安局装备科工作人员通知陈红星车牌已经找到,让他去取车牌和车。但是由于车已经被拆得无法正常行驶,陈红星又花了1500元将车修好。
1月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平邑县公安局保安大队,该大队文队长称,这些零部件不是他们拆的,是装备科拆的,水箱阀门可能是在给车放水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但是他们不负责寻找这些配件,只负责保管车辆。
记者随即又联系到平邑县公安局装备科,一名接电话的刘警官告诉记者,科室的重要领导都不在,车里的配件究竟是不是被他们人员拆卸的,还不能断定,要等领导回来后才知道。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最初停放陈红星面包车的卞桥派出所,一位自称姓张的值班工作人员称,车在他们派出所的时候,除了交通事故撞坏的部位外,没有缺少任何东西,他们送到保安大队的时候,也没有拆卸车上的任何配件。
目前,陈红星的车已经修好,但是车上配件究竟是被谁拆卸的,他希望能有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