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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站如何做到公正监督
  • 2011年01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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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与九阳公司孰是孰非,或许还需要进一步厘清细节,但是这场纠纷正在凸显一个新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商业网站如何对企业进行监督。 应当承认,网络媒体的出现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监督权,但如果把网络监督引向私人生活和商业领域,则可能引起“理不清,剪还乱”的纠纷。 正如人无完人,每个企业的产品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即便是国际知名品牌也一定会接到消费者的各种投诉。无论怎样,企业都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成功的企业通常都是在不断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网络媒体如果能凭借技术的便利,为企业和消费者架起沟通的桥梁,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企业了解市场需求,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网络媒体把自己的利益与舆论监督捆绑在一起,以消费者的投诉为把柄,向生产企业寻求利益,无异于趁火打劫,就毫无公益与正义可言。长此以往,这种网络维权有可能异化为一种寄生行为,成为企业发展不堪承受的重负。 网络监督因为极度的自由和便利很容易演变成一种“网络暴力”,某些商业网站因为自身利益的诉求,夸大事实,甚至发动“水军”推波助澜,这给被监督的企业无形中又增加了一重压力。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很多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越发严峻,一个原本欣欣向荣的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一条未经核实的投诉信息置于死地。 所以,媒体向公众传播信息,尤其是关于企业产品质量的信息,必须具有权威性,而且要慎之又慎。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商业网站并不具有采访权,所以就很难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此外,商业网站也不同于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它们的生存必须依赖于市场盈利。如果商业网站一手向企业要“会员费”,一手替消费者“维权”,又怎能不让公众产生联想。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作为电子商会主办的网站,以“消费维权”为己任,受到企业的质疑,并不奇怪。“315”的口号没有错,消费者维权也值得提倡,问题的关键在于谁来主导,有没有法律对此进行规范。除了纠纷事件的细节,我们还应该关注问题之外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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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维权还是借机敛财?
商业网站如何做到公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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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身份有利益冲突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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