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老师马凤春对“网络维权”的意义充分肯定,理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个世界性难题,其根源就在于消费者的先天不足,不仅经济实力弱小、信息不对称,而且常陷入‘搭便车’的集体行动难题”。 “尽管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在公告中声称‘一直坚持投诉业务与广告经营业务分开的原则’,但一面代表消费者维权,一面与经营者开展广告业务,确实有利益冲突嫌疑,在没有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其所谓的‘分开’能否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值得关注。”马凤春认为。 (仲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