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王瑞景)7日,市民徐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正对安慧南区北门的“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被广告覆盖,怀疑是小区物业为收取广告费所为。经了解,“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是由地震局和一家广告公司设立,由于广告公司在张贴广告时,操作失误以至把上面的提示给遮挡住,目前已改正。
7日,记者在安慧南区看到,正对小区东门的指示牌上面为一则广告,正面上方留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字样。而正对着北门的广告牌正面全被广告覆盖,转到背面才看到“应急避难场所”的字样和地震局的宣传语。小区居民尚女士说,安全指示标语本来是用来起提醒作用的,被广告盖住后就注意不到了。
随后,记者从安慧南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指示牌由地震局在小区设置,收取广告费等与物业无关。
地震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是由地震局设置,由于花费需要100多万元,又没有财政资金补贴,便交由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安装以及后期维修,广告公司可以通过出租广告位赢得收益,但是广告不能遮挡“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指示用语。广告公司杨经理称,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工作人员在张贴广告时的操作失误,目前已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