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赵寰)聊城市温泉嘉苑小区地下停车场挡车器去年8月份出现故障,故障期间停车场出现乱停车现象。业主多次要求物业维修,但5个月后才修好,物业却要求已经缴纳停车费的业主再缴纳挡车器维修费及故障期间停车场电费,此举引发业主质疑。
业主周先生介绍,他在该小区购房时以8万多元价格在地下停车场购买了车位,去年8月份购车后,物业称必须缴纳停车费用才可驶入地下停车位,停车费分为50元磁卡费和每年120元卫生费,小区内共有30位车主缴纳该费用。
周先生缴费一周后,
停车场挡车器就出现故障,一直处于抬起状,小区所有车辆均可驶入地下停车场。周先生购买的车位经常停着他人车辆,期间去找物业反映该情况,物业却称此事无法管理。5个月来,业主一直要求物业修好挡车器,直到今年1月7日,挡车器才修好。
挡车器修好后,物业贴公告称,挡车器系统已经升级,原先磁卡已经失效。如想再次使用,已经缴纳停车费业主需要平摊挡车器维修费2000元,每户65元,故障期间停车场公共照明费也由这30位车主承担,每户每个月20元,交上钱方可将车放入停车场内。
对于物业的公告,业主纷纷表示质疑。周先生说,停车场内从去年8月到12月,仅仅有几个灯泡亮,可见度很低,每月20元电费不合理,何况自己的车停不到购买车位上,物业也不管,维修费和电费收的不合理。
该小区物业公司高经理解释,挡车器发生故障时处于保修期,和厂家联系维修,但厂家一直未派人前来,一直拖到本月7日才修好。2000元维修费单据贴公告时已经附上,至于每月20元的照明费用,他表示停车场有专门电表,可以查看。
但多数居民称,当时在公告上没有贴维修费用单据,也从未在停车场内见过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