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0日讯(记者刘遥)市直机关妇女工委下发通知,决定在2011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拟表彰市直五好文明家庭60个。
根据要求,本次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共五条,即“五好”: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据悉,本次推选上报市五好文明家庭4个、十佳尊老敬老好儿女、十佳好母亲候选人各1-2名,拟表彰市直五好文明家庭60个。各单位可推报市直五好文明家庭1个,单位人数较多的可推报2个。在2011年“三八”节期间,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将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