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讯(见习记者 王媛媛)11日是农历腊月初八,东营市2011年农村老人救助金发放工作当日开始,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人喜领新春“红包”。今年,东营区等四个县区将救助年龄由原来的75周岁(包含)以上下调至70周岁(包含)以上,使得东营两万三千余名老人提前享受到政府生活补贴。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垦利县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现场。据了解,垦利县今年7万多名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将领到每人240元到960元不等的救助金,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4406名老人提前享受到政府生活补贴。
“往年都是75(周岁)以上的领,赶上政策好,俺70(周岁)的今年也能领钱了。”郝传信老人激动地说。在集中发放仪式上,郝家镇郝家村30多名70周岁-74周岁的老年人都提前领到了救助金。
记者从垦利县老龄办了解到,今年东营市的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四个县区将救助年龄扩大到了70周岁,政府多投入资金近640多万元,为两万三千多名70周岁—74周岁的老年人发放了救助金。
相关链接
自2005年开始,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救助的范围是具有东营常住户口、年满75周岁、无固定养老金收入的农村老年人。救助的标准为:年满75周岁、未满90周岁的每人每年360元;9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年960元,百岁老人享受长寿补助金每人每年12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5:1比例承担。